8月14号晚20时许,在合肥市阜阳路与涡阳路交口一小区,1号楼15楼住户突发大火。民警及时赶到现场,冒险从电梯上楼,在浓烟中匍匐在地冲到消防栓跟前,抽出水枪灭火。幸运的是,大火很快被扑灭。此时,楼上的一对小姐弟还躲在卫生间内不敢逃生。
接警后,辖区杏花派出所民警于军带着辅警耿斋和侯伟正好在附近巡逻,立即赶往现场。“到小区大门就看到,楼里的灯基本都灭了,好多人凑在楼下往上看。”于军说,他下车后闻到一股浓重的焦糊气味,小区物业人员也不知去向。“你们知道楼上人疏散了么?”于军的问题无人能够应答,不少人急着逃生,不确定其他人的动向。于军等3人走进楼栋看到电梯还能运行,顾不得危险直接乘坐电梯朝上赶去。
3人乘坐电梯来到15楼,刚出电梯门就“感觉眼前一黑”,到处都是难闻的焦糊味儿,肉眼也看不到周边的建筑物。“就感觉到呼吸困难,喘不过气来。”耿斋告诉记者,他和同事3人立即匍匐在地,冒着浓烟找消防栓。兵分三路,于军爬到消防栓跟前,徒手砸碎了玻璃,抽出水枪就想打开水阀;耿斋找到楼道外侧的窗户,想方设法打开窗户增加通风量;侯伟则是摸索着爬到1503户门口,朝着内部喊话“里面有没有人?”他们隐约看到,失火的住户门开着,里面没有人应声,客厅正噼里啪啦烧得厉害。于军打开水龙头,弯腰站在1503的门外,朝着客厅内猛喷水。
在他们紧张灭火大约七八分钟后,辖区消防官兵也赶到了现场。3分钟后火势得到控制,消防官兵和于军等人冲进屋内。万幸,屋内没有人滞留。随后,他们利用厨房内的自来水,把厨房余火扑灭。于军通知相关单位,把整栋楼的燃气切断,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,将涉事楼栋的电梯关停,防止发生次生事件。
据初步调查,涉事的房屋当时有一对小夫妻居住,他们有一个刚出生4个月的新生儿。事发当天,小夫妻发生争吵,老公离开家后,妻子在家中借酒浇愁,坐在沙发上抽烟不慎引燃了沙发。“当时她讲自己用手拍打沙发,但是火还变大了;就又准备到厨房找水浇,正好门开着,被邻居看到后把她和小孩子拉了出去。”
火灾被控制后,于军在梳理排查周边住户时,发现1603家中有一对小姐弟正躲在卫生间内瑟瑟发抖,身边没有家长陪同。“女孩十四五岁,男孩七八岁。”于军说,他们在火灾发生时没有敢逃出,幸好未发生危险。事后,于军回到派出所才发现,自己的双手因为打碎玻璃从消防栓中拉出水枪时不慎被划伤。经处理后,所幸伤情已无大碍。
在公安部、教育部、民政部、文化部、广电总局、安监总局联合制定发布的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中,第十四条明确提出:
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
一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二、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。
三、不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四、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、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。
六、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,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,注意消防安全。
七、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。
八、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,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,及时检查、消除火灾隐患。
九、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。
十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,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。
十一、正确使用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,发现燃气泄漏,迅速关阀门、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十二、教育儿童不玩火,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十三、不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十四、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十五、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。
十六、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,记住疏散方向。
十七、遇到火灾时沉着、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十八、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十九、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,压灭火苗。
二十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用湿毛巾衣物堵门缝,发求救信号等救援。
小编提醒大家:树立平安消防理念,提升自身安全意识,增强防火能力。
来源:江淮晨报